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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融合清单编制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 单一来源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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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融合清单编制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19

一、项目编号 :JH25-211400-01255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融合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融合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中标(成交)金额:1,6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3.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融合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融合清单编制服务项目(C07020201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编制范围:本次葫芦岛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范围为 1市、2县、3区。3区: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1市、2县: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基准年:本次清单编制工作基准年为 2023 年。 污染源种类:本次清单编制包含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和废弃物处理源六大类,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融合清单工作的通知,补充扬尘源、其他溶剂使用源、餐饮等源类。 污染物种类:大气污染物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黑碳(BC)和有机碳(OC)。温室气体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和氢氟碳化物(HFCs)。

服务要求: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符合《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辽宁省有关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最终提交的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乙方提交上述要求的各项成果后,甲方组织专家验收和第三方审计,验收结果和审计报告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因验收、审计工作发生的费用(专家费、审计费、会议室租赁费、专家食宿费、交通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服务时间:本项目实施工期为6个月。 6.20-7.10 准备阶段 (1)源识别(2)现有活动水平数据梳理(3)工作方案编写(4)各源类表格梳理修正(5)需要收集数据的政府部门名单,包括住建、城管、交通、交管、农业等。 7.10-8.10 活动水平数据收集阶段 (1)环保及政府其它相关部门数据收集,召开政府部门和区县数据协调会,协调数据,打通渠道 (2)数据收集整理,根据数据需求,列出需要填报数据的企业名单 (3)企业数据填报培训、表格发放 8.11-9.10 各类源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 (1)本地化排放因子的建立与修正 (2)基于收集到的活动水平数据,输入计算平台,选择计算方法和参数,输出各行业排放结果,期间需要反复核对数据,发现数据缺失或缺陷,要求政府部分和企业补充和修正数据 9.11-9.30 清单数据校核和不确定性分析 (1)清单数据校核 (2)部分源类根据校核结果进行修正或重新计算 (3)不确定性分析 编制《葫芦岛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初稿)》《排放源名单及来源信息表》和《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明细表》 10.1-10.31 召开专家技术咨询会,开展排放清单全面校验,开展国家融合排放清单系统填报 11.1-12.30 编制《葫芦岛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数据集》、《葫芦岛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报告》、《葫芦岛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技术报告》,完成国家融合排放清单系统填报工作

服务标准:根据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需要,及时响应工作需求。项目组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在2-3小时内组内开展讨论;在3-4小时内形成工作框架并明确任务分工,并报项目负责人同意;在4小时内将需求响应具体方案反馈至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项目组保证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符合《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最终提交的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秀君、张丽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融合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中标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4,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0429-6661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9楼902

联系方式:0429-315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博

电话:0429-31525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7(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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