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营销手持服务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营销手持服务终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营销手持服务终端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PROJ20251501030794
2.3项目预算:15万元
2.4招标内容:营销手持服务终端50台。(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如因潜在投标人延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