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DZSNJCQ-20250052 |
|---|---|
| 项目名称 | 宁津县保店镇收储站土地使用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宁津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320.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 |
| 挂牌日期 | 2026-01-13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关于标的原租赁等瑕疵及其他详情,请联系拍卖机构进行咨询; 2、本次拍卖标的所涉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买受人需与委托方及相关负责部门对接所需资料,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户手续;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各自所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对缴费方未做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实际交费种类及金额依据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具体政策来核算确定(若需其他拍卖手续,可联系拍卖人配合办理); 3、买受人因经营需要的相关资质以及在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工商、税务、质检等手续所需资料由买受人与相关部门提前协商沟通,确保可正常办理,所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保证从事生产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切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 4、自标的交付买受人后,买方作为该资产的实际使用者与所有权人,与之相关的安全风险及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通讯费、宽带费、收视费、修缮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欠费及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经营期间买受人自行解决水(包括用水、排水等)、电、路等问题,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水、电及损耗等其他相关费用需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5、买受人在办理完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的次月起自行申报并承担所涉土地使用税; 6、标的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现状为准。标的面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数据为准,不影响成交结果。拍卖人、转让人对转让标的的质量、数量、品质、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认真查看标的现状,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拍卖人或转让人另行提供其他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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