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免疫印迹分析仪及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
一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项目编号:DHZB-2025-25022
2.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免疫印迹分析仪及试剂、耗材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万元):14.00
4.最高限价(万元):14.00
5.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免疫印迹分析仪及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配送所包含的所有工作,详细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6.供货期要求:供货期一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天内配送到院。
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到院试剂、耗材有效期大于标示有效期的70%,中标试剂须通过设备性能验证,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每年供应同种试剂的批号不大于3个批次。
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 申 请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
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1设备证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3.2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6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提供书面承诺;
1.4.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6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或提供书面承诺。
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须提供所投设备品牌参加云南省ANA谱室间质评并且连续两年通过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 、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请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提及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 、 公 告 期 限
自本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