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范围
1.1工程概况
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位于国际商务合作区C1片区内,东至新香格里拉路、南至美兰路、北至两江路、西至E7地块和春秋航空培训办公楼。,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及其他公共设施混合用地(C3C9,C3:C9比例为82%:18%),规划用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容积率2.0,项目建安费约12.02亿元。
1.2招标概况及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名称最终以住建委信息报送名称为准)。
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项目所有招标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含专业工程)、监理、投资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重要材料设备、工程测绘、档案编制、第三方检测、第三方监测等服务以及其他零星工程)。
3、招标代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完成本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5年至少具有一项(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施工总承包中标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房建类工程(须为公共建筑或包含公共建筑)招标代理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未满三个月的社保转入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①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15:00~2025年7月28日15:00内,登陆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进行线上报名。
四、投标、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11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2楼第一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hggzy.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汇在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汾阳路92号
联 系 人:金亮
联系电话:021-33066718
电子邮箱:jinliang@shdfsnjt.com
附件信息:
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E10地块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