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政务地挂出〔2025〕069号
经批准,受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村庄,南至空地,西至彩虹路,北至清远国瑞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用地(详见测量图)。
(二)在批文范围内已完成征地,签订征地协议并已全额兑现征地款,土地权属不存在争议。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经济法律纠纷。该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已达到"净地"出让要求,宗地红线外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含通暖气)完成建设,基本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宗地 编号 | 441802004005GB01206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5733.33 | 宗地 坐落 | 清远百嘉科技创新园 |
出让 年限 | 工业用地50年 | 容积率 | 1.0≤容积率≤2.5 | 建筑 密度 | 30%≤建筑密度≤60%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40 | 土地 用途 | 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100101) |
投资 强度 | ≥40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万元 | ||
起始价 | 39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24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16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通路、给水、排水、通电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边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1.该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地块产业类型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能用于建设按层按栋分割销售的标准厂房,不属于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300万元;达产当年产值(营业收入)≥人民币7500万元/公顷,年税收入≥人民币390万元/公顷;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3.在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移交土地;5.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6.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须单独申请竞买,不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三)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10月9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9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441802004005GB01206号地块挂牌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至2025年10月1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百嘉科技创新园441802004005GB012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G2024-0073)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竞得地块后,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的申请,并在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日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申请的,则视为放弃竞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凭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了解。
7.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8.联系方式
(1)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