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26号)
一、项目编号: HB2025063601070004
二、项目名称: 燕山大学智能制造交叉融合中心等六处楼馆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弘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和鑫家园14号
被投诉人:燕山大学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438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相关供应商:滦州市靓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县茨榆坨镇谢各庄村
四、基本情况
“燕山大学智能制造交叉融合中心等六处楼管物业委托服务项目”于2025年7月28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8月28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滦州市靓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月2日,秦皇岛弘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燕山大学提出质疑。9月10日,燕山大学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9月18日,秦皇岛弘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滦州市靓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低用工成本,中标价已显著低于最低用工成本,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最低人员数量和必须按规定为全部上岗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明显具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26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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