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除冰液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机场除冰液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JTZB2025-027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机场道面除/防冰产品(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要求投标人自接到机场送货要求后,应在48小时内将产品送达机场指定地点,确保足够、及时的产品供应;紧急情况下,12小时内送至指定地址,紧急情况单价不予调整;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期顺延,顺延时须经甲方同意。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2.6交货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要求每批次产品应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确保产品合格;每次除冰季前对现场除冰液进行检测,并出具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2.8质保期:24个月或以上,能长期存放于室外,质量稳定(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函)。
2.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1个标段。
2.10控制价(不含税价,单价):5290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3.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中国民航适航标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民航局适航批准函件。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中国民航局测试中心报告。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或未提供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7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参考《民法典》定义)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从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关于注册方法及步骤可参考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hnyxkfb@163.com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监督部门
电话:0371-58516697/585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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