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门诊住院楼装修改
造、电梯和空调更换等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部分内容通过补遗进行修改,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12.4款“工程进度款支付” 第12.4.1项“付款周期” 由“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门诊及住院楼完工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行政楼等全部工程完工后最多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0日内退还。”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主楼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80%,全部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全部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0日内退还。”
2、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门诊住院楼装修改造”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26项“洁净板墙面”的面层材料“6mm厚洁净板”与图纸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时以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面层材料为准。
3、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2025年10月13日9时10分”修改为“2025年11月03日9时20分”。
4、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本次上传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下载最新招标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版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