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闫塘4E77、4E78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部门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220KV闫塘4E77、4E78线路迁改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贵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2.2建设规模:220kV闫塘线起自220kV阎集变,终至220kV汪塘变,全线双回架设,导线采用1×400mm2截面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36芯OPGW-150光缆。本期改造线路南起G518国道北侧,北至少林武校南侧,线路运行编号为5#-18#,其中5#-15#线路段为双回路角钢塔架设,16#-18#线路段经前期改造,现状为钢管杆架设。
2.3合同估算价:10512801.38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含验收送电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2.6招标范围:220KV闫塘4E77、4E78线路迁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含)以上资质。
3.3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业绩要求: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60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1 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4.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6信誉要求
3.6.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6.2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至2024年间其中连续三年(2021-2023或2022-202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96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3)银行保函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投标人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位置上传清晰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五、获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5.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5年5月23日17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30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合格制。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
发布网站: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9.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徐州沛县韩信路288号
联系人:朱二妮电话:0516- 690900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东坡休闲广场3组团1-101 2楼
联系人:寇静
电话:0516-67018636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