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3001005006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南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舒城富硒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南港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相约河畔12幢8层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为舒城县南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舒城富硒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15万吨粮食储备库、粮食加工厂房、综合办公楼、配套辅助用房、设备购置、污水处理设施、光伏设施、停车设施、出厂产业园道路等,本项目总投资约46647.31万元,设计费报价上限为358万元。
九、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十、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同时满足(一)(二)要求:
(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二)具备以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近5年(指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设计费在1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上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必须担任设计负责人岗位)
注:类似业绩须提供业绩设计合同查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要点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审图合格证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佐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本项目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括地质勘探(含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若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若有)、测量(须提供正式测量成果)、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二次设计),地下室(含人防),设计联络、设备类提供详尽技术参数、施工现场服务及与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
十三、标段数: 1 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 2026 年 1 月 6 日 9 时 00 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工程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luan.gov.cn)下载。
3、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1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6年1月6日9时00分。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7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9016/TPBidder)%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3%80%81%E8%A1%A5%E5%85%85%E5%85%AC%E5%91%8A%E3%80%8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2%8C%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
7、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企业和设计负责人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615-889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受理异议人): 舒城县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相约河畔12幢8层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64-2793618
(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 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64-8669826
(三)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电 话:0564-856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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