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体化平台登录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jczj-portal-site/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6210200025543-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体化平台登录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00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2.00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顺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体化平台登录系统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形式:要求合同分包。获得本项目合同的供应商如为大型或中型企业,应将合同按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且供应商不得与接受分包的小、微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与为本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不得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相关部门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2-02至2026-02-0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jczj-portal-site/
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采购,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jczj-portal-site/index.html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1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jczj-portal-site/index.html
五、开启
时间:2026-02-1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方式解密,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磋商。供应商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二轮报价会在系统发起,供应商注意查看并进行操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公示,其中一级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采购合同公示由业主单位主持操作,详见财库{2015}135号文《关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联系方式:张硕,69423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双羊路1号
联系方式:闫朝阳,18600065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朝阳
电 话: 1860006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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