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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_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市 其他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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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412-440103-04-01-819842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市级)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市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涉及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其中总改造面积2.89万平方米,总改造床位数973张(含CCU等床位约60张),主要为住院楼和谭兆楼四人及以上多人病房改造为二、三人间,并进行结构加固、病房环境改善提升、配套公用工程改造、无障碍设施完善等,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砌筑)、加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公用工程、外立面维修、医疗专项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本项目最大单项工程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
招标内容负责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含前期建(构)筑物拆除、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前期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包括但不限于装配件构件等)以及协调发包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及初步方案,协助发包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工期(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46.2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3Cp%3E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7%A1%AE%E5%AE%9A]%E3%80%82%3Cp%3E

3.4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

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EF%BC%89%E3%80%82%3Cp%3E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⑦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7%A1%AE%E5%AE%9A]%E3%80%82%3Cp%3E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

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8时45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8时45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 8时45分 开标地点2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20-2290568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2886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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