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5681529e-d024-4d00-a9be-0ce849b4959d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681529e-d024-4d00-a9be-0ce849b4959d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杯湖路箱涵 4.0*2.0,1719.9m;(2)4 号沟 4.0*2.0,686m;(3)2 号沟 3.0*2.0,706.58m;(4)冯井中心路排水箱涵 4.0*2.0,794.78m;(5)新城大道 DN600,716.38m;(6)冯井片区排水管网建设 DN600,3704.4m;(7)南通沟改扩建工程 4.0*2.0,1750.28m;(8)黄官、金官片区管网建设DN600,6389.6m;(9)一号沟 4.0*2.0,166.6m;(10)冯井大沟双孔 4.0*2.0,639.06m。(包含设计及施工部分,具体详见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实际实施范围及投资批复为准。5681529e-d024-4d00-a9be-0ce849b4959d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14 17:29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2057276 |
备注: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进入方式: 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玉溪市”。备注:交易中心网址有最新变更的,以最新的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为准)。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下载截止时间逾期将无法下载),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逾期的,不予受理。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刘老师 |
办公电话: | 0877205188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曹昱 |
办公电话: | 18288280025 | 移动电话: | 1828828002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500205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2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05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5132.9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杯湖路箱涵 4.0*2.0,1719.9m;(2)4 号沟 4.0*2.0,686m;(3)2 号沟 3.0*2.0,706.58m;(4)冯井中心路排水箱涵 4.0*2.0,794.78m;(5)新城大道 DN600,716.38m;(6)冯井片区排水管网建设 DN600,3704.4m;(7)南通沟改扩建工程 4.0*2.0,1750.28m;(8)黄官、金官片区管网建设DN600,6389.6m;(9)一号沟 4.0*2.0,166.6m;(10)冯井大沟双孔 4.0*2.0,639.06m。(包含设计及施工部分,具体详见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实际实施范围及投资批复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总负责,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a.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b.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注:投标人须满足上述a、b所述的其中一项即可。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注册在投标企业,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任职。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
业绩要求: | 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建设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a.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b.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注:投标人须满足上述a、b所述的其中一项即可。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注册在投标企业,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任职。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应当齐全合理,尤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置充足的人员。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即第六章格式部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本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3.6企业业绩要求: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建设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说明】。注: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投标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3.9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总负责,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8-05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