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 省脑科医院外围道路、绿化及附属工程市政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项目名称: | 省脑科医院外围道路、绿化及附属工程市政项目施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本次澄清没有任何修改,明确了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规则: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10月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70 %执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标准70 %执行。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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