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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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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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中港西路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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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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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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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郎溪县郎步街道新建街郎溪县供销合作社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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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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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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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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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X-GC-GK-20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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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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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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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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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洹上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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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合涧镇昌平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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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5316730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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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486日历天(管护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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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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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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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张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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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林学专业本科、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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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证书登记第932004号、2012902B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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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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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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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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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河南分局合作造林项目6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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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河南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济源沿黄生态涵养带困难地造林项目(二期)十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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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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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刘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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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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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B2023090605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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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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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中溢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翰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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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幢713号、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环园西路十六栋20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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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52948416.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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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486日历天(管护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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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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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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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陈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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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林学专业本科、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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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证书编号(87)华农大字第14010号、190010106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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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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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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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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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赣州市赣县区林业局2017-2018年度山水林田湖低质低效林改造(品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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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赣州市赣县区林业局2017-2018年度山水林田湖低质低效林改造(品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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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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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田大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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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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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40300118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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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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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帅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韶河南翰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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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开发区汇智双创园106号、濮阳市中原路西段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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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5327008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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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486日历天(管护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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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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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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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金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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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园林专业本科、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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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104661200705001449、B20230906090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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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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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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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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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平谷区 2022 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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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大兴区2020年度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三标段(榆垡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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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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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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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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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B2021090607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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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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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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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富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宣城锐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上三家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无报价)》,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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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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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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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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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563-703352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81664277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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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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