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0122FC260015 |
|---|---|
| 项目名称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弋江大道与通津路交叉口东北角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土地使用权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宣城开盛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3,380.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6-01-1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经营业态 意向受让方经营业态应符合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导向及规定,不得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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