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24-00094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法库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法库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沈阳市康平县东升乡东升村
中标(成交)金额:97(%)
评审总得分:92.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法库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2025 年法库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法库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服务,法院食堂日常就餐人数约·260·人。具体配送品类包括米面油、豆类、禽蛋、水果、蔬菜、海鲜、肉类、奶制品、干货调料等。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品种要求小 米、面、油、生鲜水产类、肉离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调味品、乳制品及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基本要求 11.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专业配送能力,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经营背景。 1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生产及经营标准,保证优质新鲜,满足卫生健康、检验检疫相关部门的合格指标要求,具备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应的蔬菜类产品,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提前处理完毕或自带合规工具现场规范处理。配送的蔬菜、肉类等食材必须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实现全程追踪源。 1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4.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材配送质量、服务响应效率、价格合规性等,成交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据。对确有不合格项的,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就争议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食堂实际采购订单为准,采购金额按实际结算价执行。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具体供货金额,成交供应商应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关市场风险。 1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质量检测、环保及出厂相关标准,确保货真价实,并能提供每批次食材的合格检验证明文件。 17.成交供应商未履行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食材的,采购人将予以记录,除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及费用外,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18.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下列食品……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一)米 所供大米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米粒整齐均匀、色泽洁白,无生、无杂质、碎米率符合国家标准;色泽、气味、口味正常,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15)等相关标准,如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质检报告,应无条件响应。 (二)面 所供面粉等级为一等及以上,含水量控制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新鲜无腐败味霉味等异味,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等相关标准,如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质检报告,应无条件响应。 (三)油 所供大豆油(桶装)等级为一级,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调和油(桶装)、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等产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Sc编码)。包装需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符合国家法定标签标准及质量安全要求,如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质检报告,应无条件响应。 (四)生鲜水产类 生鲜水产类食材来源需具备可追溯性,安全可。活体鱼类眼球明亮、无腹水、无畸形;去内脏鱼类气味正常、无污物残留、肉质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3.鱼类: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鳃紧闭、鳃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括、有弹性。敌百虫、霉素等兽药残留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4.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粗糙质感,躯体伸缩有力、肌肉有弹性,规格为每·500克 25~30头。其他品类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五)瓜果蔬菜类 13.通用要求:产品质量等级为优质,无农药残留超标、无污染物附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蔬菜》(GB·2762、GB·2763)等相关标准,成交供应商承担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各类蔬果需保持本品种固有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及光泽,成熟度和鲜嫩度适宜,无腐烂变质、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情况。 14.叶菜类:包括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完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现象,无抽(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结球适度,花椰菜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15.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素云、李辉、于国锋(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法库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人民法院
地 址:法库县兴法东路20-1号
联系方式:024-2712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709室
联系方式:024-23827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孝禹
电 话:024-238278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1114.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法库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