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大广高速-方华公路)、空港大道等十四路两河市政道路(设施)保洁服务项目需求调查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6-2027年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大广高速-方华公路)、空港大道等十四路两河市政道路(设施)保洁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当前,广州正全力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和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因此,高标准高要求做好广州空港经济区的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与机场高速相连匝道)等14条道路和清水河等2条沟渠河涌保洁工作,是塑造具优美空港环境形象的需要,也将促进广州空港经济区营商环境的提升。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服务范围包括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与机场高速相连匝道)等14条道路和清水河等2条沟渠河涌,服务内容为上述14条道路和2条沟渠河涌的常规保洁服务和其他应急保洁服务工作。
服务内容:
序号
|
工作任务
|
作业内容
|
服务期
|
1
|
常规保洁
|
1.清扫保洁范围内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与机场高速相连匝道)等14条道路的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绿化带,清水河等2条沟渠河涌水域及附属设施、绿化带垃圾,清理边沟、雨污水井口垃圾、杂物等和道路栏杆、路侧石、警示桩、绿化带隔离网等各类乱张贴、乱涂画和乱张挂,清洗交通和环卫设施(道路栏杆、路侧石、警示桩、绿化带隔离网、果皮箱等),清理空中(树木、管线、天台、雨蓬等)悬挂垃圾及杂物。
2.负责保洁产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同时配合城管等部门防止违规偷倒建筑废料、余泥、垃圾等的现象,发现上述情况要及时清理,同时确保保洁范围内不能出现有积存垃圾的现象。
3.做好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破坏市政设施、绿化等应急处理业务。
4.做好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如迎接重大节日、活动和各类检查、整治等)。
5.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作业时必须按照分类垃圾进行收集,中标人应配备垃圾分类专员,利用到信息化、创新化、智慧化、标准化等技术手段。
6.做好沟渠河涌的日常垃圾收集工作。
|
24个月(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因招标或合同签订时间延迟提供服务的,按实际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费用,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约定常规保洁月费用/当月总天数×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
2
|
应急服务
|
1.广州空港经济区内,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与机场高速相连匝道)等14条道路和清水河等2条沟渠河涌范围常规保洁以外的应急服务,中标人需在保障常规保洁任务的前提下,应采购人的需要出动应急保障队伍(自备工具)。
2.应采购人需要,做好雾霾、扬尘天气情况下的雾炮降尘工作。
|
服务范围、地点: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点地址
|
止点地址
|
道路等级
|
设施
|
一.常规保洁市政道路设施
| |||||
1
|
迎宾大道
|
大广高速
|
矮岗东街
|
主干道
|
2100
|
矮岗东街
|
方华公路
|
主干道
|
1270
| ||
2
|
空港大道(飞粤大道)
|
空港北横八路
|
花都大道
|
主干路
|
2139
|
3
|
花联路
|
保税大道
|
花都大道
|
主干路
|
1177
|
4
|
龙港路
|
空港北横十六路
|
花都大道
|
主干路
|
1589
|
5
|
平石路
|
106国道
|
花山净水厂
|
主干路
|
940
|
6
|
G106国道退缩空间
|
/
|
/
|
/
|
/
|
7
|
花山站临时进站道路
|
106国道
|
花山站站前广场
|
等外路
|
449
|
8
|
雅新大道
|
镜湖大道北
|
清塘路
|
主干路
|
853
|
9
|
清塘路
|
雅瑶东路
|
雅新大道
|
主干路
|
434
|
10
|
综保南区R2地块配套道路
|
R2地块
|
良田北路
|
等外路
|
381
|
11
|
兴南路
|
同贵路
|
兴贤路
|
主干路
|
900
|
12
|
规划一横路
|
方华公路
|
同贵路
|
次干路
|
419
|
13
|
规划二横路
|
同贵路
|
空港大道
|
支路
|
1152
|
14
|
清塘路天桥
|
清塘路
|
清塘路
|
|
107.19
|
二、常规保洁水域
| |||||
1
|
清水河
|
/
|
/
|
河渠
|
475
|
2
|
龙港路东侧河涌
|
花都大道
|
平东村
|
河渠
|
1589.00
|
设备设施配置清单:
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保洁基本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环卫作业车辆,参照《广东省城乡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9》对应保洁标准所需设备进行配置。
人员配置清单:
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保洁基本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作业人员,参照《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规范》保洁标准所需人员数量配置。
二、征集内容:
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上述“一、项目需求情况”,书面作出专业反馈意见报告,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排版:
1.封面:项目名称、反馈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目录;
3.公司营业执照;
4.产业发展情况(主要内容为行业概述、行业发展的现状与格局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行业的市场容量等);
5.市场供给情况;
6.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主要内容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约时间、完成情况等);
7.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8.其他相关情况。
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印章后彩色扫描成PDF电子版。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
二、征集时间反馈意见报告递交方式如下:
1.电子资料递交方式:
将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纸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58713150@qq.com ,递交截止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纸质资料递交方式:
(1)邮寄方式:
将加盖公章的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以邮寄方式(邮费自理)快递至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27楼2702房(须搭乘东面D梯),收件人:赖先生,联系电话:18022809399;时间以签收快递时间为准。
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采购需求调查并不代表取得项目。供应商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征集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征集资料的供应商,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征集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4.供应商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作反馈意见报告,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
5.项目严禁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五、反馈意见时间安排
1.反馈意见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 17时30分(逾期后不再接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
2.联系人:杨先生
3.联系方式:1890306292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