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内容
- 1.1 招标项目名称:
- 中联航河北分公司机场综合楼大修施工项目
- 1.2 标段名称:
-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1.3 标段号:
-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1.4 招标范围与说明:
- 服务项目:中联航河北分公司机场综合楼大修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办公室装修改造。主要施工内容有:更换破损老旧吊顶、部分墙面翻新粉刷、更换渗漏故障的中央空调风机盘管及配套管道、一层卫生间整体改造、办公区域强弱电线路重新布设等修缮改造工程。工程地点: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中联航河北分公司机场综合楼内。承包范围:基础大修项目,强弱电改造项目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期:60 个自然日。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预算:116.90万元(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限价金额为1169000.00元(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其投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或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1项装修装饰工程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1、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 1.6 采购清单:
- 清单-2026-10-16 13:02:26-1 报名后查看
- 1.7 公司业绩要求:
- /
2. 报名方式
3. 招标文件
4. 联系方式
- 4.1 招标人:
-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4.2 联系人:
- 卢老师
- 4.3 联系方式:
- /
- 4.4 联系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69号
- 4.5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6 联系人:
- 冯建忠/饶洪涛
- 4.7 联系方式:
- 17348865020
- 4.8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五路12号2号楼
5. 其他说明
- 5.1 第一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链接]。 第二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报名,在费用管理页面查看本项目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完成转账后,进入费用管理页面确认交款信息。如果提示企业信息不完善,请至系统管理-企业信息页面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后待审核通过即可继续确认交款信息。(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咨询在线客服) 第三步:完成交款信息确认后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我的招标-继续任务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联 系 人:冯建忠/饶洪涛 联系电话:17348865020/17360822694 电子邮箱:fengjianzhong@[链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69号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请致电:4009710222
- 5.2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定标方法: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择优确定。担保要求: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无
- 5.3 现场踏勘 1、本项目安排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人员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公司介绍信证件。未按时参与踏勘的供应商视为放弃踏勘机会,招标人不再另行组织。 2、踏勘集合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踏勘集合地点: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中联航河北分公司机场综合楼 4、踏勘联系人:冯建忠 5、踏勘联系方式:17348865020
6. 附件
- 附件下载:无附件
7.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 7.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也可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 7.2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 7.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东航采委会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jtcwbtsyy@[链接]。
- 7.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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