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专项咨询服务预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项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预招标,欢迎具有实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投标。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单位批准且满足开工条件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专项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两部分,分别为生物治沙部分和光伏治沙部分,具体如下:
(1)生物治沙部分实施内容:种植防风林带、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平施工。生物治沙区域外围建设宽度约90m的工程防沙带,工程防沙内侧设置防风林带,林带宽度约60m,以胡杨、新疆杨、沙枣等乔木为主。防风林带内侧设置田字格,以种植灌木和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主。林间设置养护道路,林间道路两侧种植灌木梭梭和乔木胡杨、沙枣。田字格内计划种植苜蓿草、梭梭套种沙漠肉苁蓉等。
(2)光伏治沙部分实施内容: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1299.65888MWp,共2096224块620Wp组件,交流侧容量1000MW。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668.7156公顷(含升压站、储能站、主进场道路,约25043.73亩,其中租赁面积为24953.87亩,永久占地89.86亩)。
注:上述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最终以经批复(或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确定为准。
2.4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额29.7亿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要求。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全部咨询工作结束。
2.7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系统接入报告评估、电价分析及消纳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预评价、用地预审和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勘测定界等专题咨询服务,具体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为准。
(1)生物治沙部分服务内容包括:
①生物治沙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②生物治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③生物治沙环境影响评价;
④生物治沙环保竣工验收;
⑤生物治沙水土保持方案;
⑥生物治沙水土保持监测;
⑦生物治沙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2)光伏治沙部分服务内容包括:
①光伏治沙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②光伏治沙接入系统报告评估;
③电价分析及消纳分析
④光伏治沙气候可行性论证;
⑤光伏治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⑥光伏治沙环境影响评价
⑦光伏治沙环境影响应急预案;
⑧光伏治沙环保竣工验收;
⑨光伏治沙水土保持方案;
⑩光伏治沙水土保持监测;
⑪光伏治沙土保持竣工验收;
⑫光伏治沙勘测定界;
⑬光伏治沙用地预审和选址;
⑭光伏治沙安全预评价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具备工程咨询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2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截图)。
3.5本次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5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5日,采用电汇方式邮购招标文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发票开票信息表(附件1、附件2,填写完整可编辑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汇款凭证(汇款账户:户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银行帐号:30205988005806,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专项咨询服务标书款”字样)、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邮件主题备注为:XX公司购买专项咨询服务项目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bgsbfsyb@163.com,联系人:岑 工),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1)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单中的包件号为准。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500元,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
5.3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东五层会议室。并面交招标人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EF%BC%89/%E4%B8%AD%E5%9B%BD%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www.cebpubservice.com%EF%BC%89%EF%BC%88%E5%85%B6%E4%BB%96%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6%89%80%E6%9C%89%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AF%B9%E5%9C%A8%E5%85%B6%E4%BB%96%E7%BD%91%E7%AB%99%E6%88%96%E5%AA%92%E4%BD%93%E8%BD%AC%E8%BD%BD%E7%9A%84%E5%85%AC%E5%91%8A%E5%8F%8A%E5%85%AC%E5%91%8A%E5%86%85%E5%AE%B9%E6%8B%9B%E6%A0%87%E4%BA%BA%E5%8F%8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4%B8%8D%E6%89%BF%E6%8B%85%E4%BB%BB%E4%BD%95%E8%B4%A3%E4%BB%BB%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7.%3C/strong%3E%3Cstrong%3E%E8%81%94%E7%B3%BB%E6%96%B9%E5%BC%8F%3C/strong%3E%3C/p%3E%3Ctable width="100%">
招 标 人:
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兰帕北路4号2层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 系 人:
于先生
联 系 人:
岑先生
电话:
15159665777
电话:
18513660123
网址:
/
网址:
/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 |||
项目编号:ZTGJ-BF-2025-FW010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
包件号 | |||
联 系 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
备注 | |||
附件2:
增值税电子发票申请表
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章)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
发票获取方式 | 我单位申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标书费发票 收件人 邮箱(与购买申请表一致)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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