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264,744.7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79页 11.价格调整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 修改为: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浮动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统一以《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28 天)为调价基础,按季度计算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当涨落在±5%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5%时调价方法如下:①当涨价幅度超过+5%时,涨价5%以内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5%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②当降价幅度低过-5%时,降价5%以内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5%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③以上材料价格调整只限主要材料的调整(电缆)。11.2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必须提供月度工程量计量清单,清单需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否则结算时不予调整。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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