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创智数据服务协同创新应用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广东2025-07-03打印 收藏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创智数据服务协同创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5HZ00QY41
项目名称:创智数据服务协同创新应用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3200.00
最高限价(如有):22320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模组
4套
人民币55000.00元
鸿蒙开发板(南向)
1套
人民币2400.00元
鸿蒙开发板(北向)
1套
人民币800.00元
(2)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创智数据服务协同创新应用整体建设思想,为满足产学合作、技术服务、辅助教学与竞赛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本项目将购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模组以及鸿蒙开发板等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工作日内,按合同和磋商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交付,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会议室
五、 开启
1. 时间: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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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维修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维修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027-20250703-FW04-F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品 序列号 | 数量 | 预算单价 | 合同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01 | 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修 | Philips Ingenia 3.0T | 飞利浦医疗 | 6279406/85026 | 1套 | 260万元 | /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
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 | 150万元/ 年 | 三年 | ||||||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合同一签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年(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3.3投标人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3.5.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3.5.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5.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5.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5 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报告。3.9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 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方式:投标人按获取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项 要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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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