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白山镇1号地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白山镇1号地块)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改委备案表;2311-340124-04-05-392037
1.4招标人: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白山镇1号地块)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5001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NNGZ50015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山镇
2.6建设规模: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白山镇1号地块)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地面积约1800亩。其中施工(含设计)面积应以项目现场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2.7合同估算价:5448万元
2.8计划工期:暂定1245日历天(设计+施工150日历天,土壤修复、地力提升期109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优化设计、项目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竣工图测绘编制、项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报验材料编制等。(设计标准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施工: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图纸及规范要求的一切内容。
2.10项目类别:EPC项目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其他:/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整治类或农田水利类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1家,承担施工任务1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要求的设计资质;
(3)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2)要求的施工资质;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4信誉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01130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名称: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9楼、12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1-87185901
11.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87011305
11.3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3C/p%3E%3Cp%3E
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2068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20010372048366600004806
开户银行: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18044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