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CX-2025-201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5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执法执勤装备配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执法取证类(手持喊话筒、激光测距仪、皮尺、红外夜视仪、强光手电);其他类(肩闪灯、应急照明灯、交通指挥棒、执法文书包、警戒带);被装类(被子(蓝)、褥子(白)、床单(蓝)、枕头(蓝),被装类参照消防标准执行;具体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技术要求。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20 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量保证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24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3.方式:本项目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包含领取询价文件);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2169403498@qq.com;邮件正文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确认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响应人领取询价文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转账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3号楼4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86198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花鹏
电话:0371-5330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花鹏
电话:0371-53307955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