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2024年供热二级网及居民立杠(第二批)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800G2509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乌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乌发改发【2024】11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2024年供热二级网及居民立杠(第二批)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0%和30%,招标人为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2024年供热二级网及居民立杠(第二批)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
2.3招标控制价:23,021,340.26元。
2.4建设规模:改造供热管网12070米(单线);检查井共147座;泄水井共16座;破坏恢复地面共17470㎡;锁闭调节阀共2160个;焊接球阀共300个;排气阀共620个;改造楼房立杠30栋,总长度12899.86米,建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15日,共731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可兼任),材料员 1 人(可兼任),机械员 1 人(可兼任),劳务员 1 人(可兼任),资料员 1 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配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或者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截图)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EF%BC%89%E5%85%AC%E5%B8%83%E7%9A%84%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4%B8%A4%E4%B8%AA%E7%BD%91%E7%AB%99%E6%88%AA%E5%9B%BE%E4%BB%BB%E6%84%8F%E4%B8%80%E4%B8%AA%E5%9D%87%E6%9C%89%E6%95%88%E3%80%82%3C/p%3E%3Cp%3E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上发布: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 其他
9.1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6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7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现面向社会各界及潜在投标人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详见伊春市住建局公众号上关于征集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张家兴
举报电话: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电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
联 系 人:王立新
电话:1303968995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写字楼3号楼25层
联 系 人:李悦福
电话:0451-51093133
电子邮箱:weida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