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三渌水厂(石龙社区、阮寺村扩网工程)(GGZC2025-C2-040041-GXSJ)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5-C2-040041-GXS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三渌水厂(石龙社区、阮寺村扩网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15时30分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下午15时30分 |
2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拨付资金比例按实际完成并已计量的工作量 90%拨付,待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后且经工程结算审核,发包人获得有关部门出具审核结果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审核结算价的 3%缴交质量保证金到发包人指定账户后(指定账户为:账户名: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4500175378105909988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覃塘支行,备注:XXX 工程质保金(水利局),承包人可以申请支付至审核结算价的 100%。 |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本项目预付款约定为合同价的30%,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工程施工进度拨付,拨付资金比例按实际完成并已计量的工作量90%拨付,待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后且经工程结算审核,发包人获得有关部门出具审核结果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并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3%做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将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注:如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采用预付款制度)。 |
3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17.4质量保证金 ” | 17.4质量保证金 □17.4.1.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3%,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 ☑17.4.1.2 质量保证金为审核结算价的 3%,承包人必须按照审核结算价的3%缴交质量保证金到发包人指定账户,待质保期自工程竣工(完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回质量保证金给承包人。 | 17.4质量保证金 ☑17.4.1.1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无。 ☑17.4.1.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证金。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查询地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发布。
2、各潜在磋商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磋商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磋商无效的,由磋商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港市覃塘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进
联系方式:0775-4861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三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体育中心体育馆1层B108
项目联系人:梁小燕、李健涛
联系方式:0775-4203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