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42025000177
二、项目名称:《崇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 590,000.00元 | 89.1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0039900 | C20039900 其他咨询服务 | 《崇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 开展崇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客观评价崇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十五五”时期崇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编制完成《崇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崇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 | 提交《<崇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崇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崇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纸质版5份、电子件1份,所有成果必须按照编制要求通过相关审核。崇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本合同约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建洪(采购人代表)、尹为、刘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理成本+利润收取,代理服务费=按文件计算总费用×8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313883,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2、预算/限价金额:600,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崇州市南苑路68号
联系方式:028-82207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61524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文件咨询)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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