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2025年分行广安门汇聚间及信息局机房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PSBCBJ202509)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拟采购一家设备供货商为北京分行广安门汇聚间及信息局机房提供包括蓄电池组、电池开关箱、电池架/箱,蓄电池间、蓄电池组至电池开关箱、电池开关箱至UPS主机至的连接电缆或铜排的供货及安装调试,以及原蓄电池组的免费拆除(放置招标人指定位置)等技术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明细 | 数量 | 供货地址 |
1 | 分行汇聚间120KVA UPS配套蓄电池及配套 | 200AH蓄电池 | 116节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2号地下一层 |
电池开关箱 | 2台 | |||
电池箱 | 2套 | |||
2 | 信息局机房120KVA UPS配套蓄电池及配套 | 150AH蓄电池 | 192节 |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26号地下一层 |
电池开关箱 | 3台 | |||
电池架 | 3套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全部设备质保期至少5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投标人须为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具备原制造商开具的参加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和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提供原厂服务的承诺函,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本项目中涉及的所有设备、包含并不限于配件、部件、芯片,均需满足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得出现未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投标方需出具承诺书。
2.4.2提供投标方签署的2022年至今(合同签署时间)所投蓄电池同型号产品在金融企业或机构机房项目供货应用案例(包括合同首页、产品列表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上述内容的其他页),要求每种型号的蓄电池至少提供一个成功案例(两种型号电池可在同一个案例中)。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4.2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3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请备注项目简称和公司简称,接受个人汇款),帐号信息见8.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上传至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无需现场报名)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 税务信息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购买单位财务人员姓名、手机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4.3获取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时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
本项目将在邮银易采开标,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参加。
6.1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其投标失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12层1216室
项目负责人:李佳/刘言言/闫博
项目联系方式:请点击链接(https://wework.qpic.cn/wwpic3az/416765_oGpYqFvwSSW1mlq_1744005163/0),扫描“企业微信二维码”,添加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企业微信“智投小邮”,项目咨询等相关事宜请通过企业微信进行沟通(此方式为项目沟通的唯一渠道)。项目咨询格式为【XX项目】:具体问题描述。
邮银易采技术支持:400-6158711或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FCA证书技术支持:400-8809888或其官网。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62325937990000875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