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兴和垣竞磋(服务)2025-014
项目名称: 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400000.00
最高限价(元): 3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400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本项目( 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实验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联合体单位最多为2家。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成交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6、以上材料扫描(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3C/samp%3E%3C/p%3E%3Cp%3E%E5%94%AE%E4%BB%B7%EF%BC%88%E5%85%83%EF%BC%89%EF%BC%9A%3Csamp%3E0%3C/samp%3E%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5%9B%9B%E3%80%81%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F%90%E4%BA%A4%3C/strong%3E%3C/p%3E%3Cdiv%3E%3Cp%3E%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3Csamp%3E2025%E5%B9%B409%E6%9C%8825%E6%97%A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联系方式:0971-8142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兴和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43楼14308B室
联系方式:0971-8466212/13299801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1-8466212/13299801369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