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集聚区科六路(五星西路-创三路)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102-330604-99-01-809707 | ||
招标人: | 名称: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康阳大道88号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人:李文杰 | ||||
电话:0575-82310946 | 电话:13757518245 | ||||
标段(包)名称: | 杭州湾经开区⾼端智造集聚区科六路(云峰路-云中路)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882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983790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最低限价为131153元。2、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3、基期价格: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6年第 9 期、《浙江造价信息》2026 年第 9期)。4、本项目允许发包人以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经审定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网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及其他电子债权凭证)。5、本项目外运处置土方,承包人需交纳给土方处置管理单位相应的消纳管理费,消纳管理费按5元/m³计取,费用已在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单列,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输距离据实结算;项目之间相互(或非业主指定消纳点位)处置土方,因土地政策、原定点位无法启用、现场实施条件受限等客观原因,部分土方经多方协调落实处置点位、未进入统一消纳场、未实际产生消纳费的对应土方方量,变更及结算不再扣除合同约定的消纳管理费,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输距离据实结算。6、本项目投标时项目管理班子中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以本次招标公告第3.16条款为准)、项目施工员,上述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其余班子人员可在合同签订时在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且岗位及人数配置须满足实际项目开展要求。;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983790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最低限价为131153元。2、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3、基期价格:按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纳的信息价(《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6年第 9 期、《浙江造价信息》2026 年第 9期)。4、本项目允许发包人以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经审定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网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及其他电子债权凭证)。5、本项目外运处置土方,承包人需交纳给土方处置管理单位相应的消纳管理费,消纳管理费按5元/m³计取,费用已在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单列,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输距离据实结算;项目之间相互(或非业主指定消纳点位)处置土方,因土地政策、原定点位无法启用、现场实施条件受限等客观原因,部分土方经多方协调落实处置点位、未进入统一消纳场、未实际产生消纳费的对应土方方量,变更及结算不再扣除合同约定的消纳管理费,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输距离据实结算。6、本项目投标时项目管理班子中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以本次招标公告第3.16条款为准)、项目施工员,上述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其余班子人员可在合同签订时在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且岗位及人数配置须满足实际项目开展要求。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上虞区建设局 | 电话: | 0575-8268936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9 16:4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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