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LCZB(L)-2025-0502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胃肠镜系统、电子结肠内窥镜(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详见原采购文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2 | 调整评分项 | 对应于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规格及配置等的偏离度:与招标文件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配置、商务条款要求对比,标注“▲”项负偏离每项扣3分,未标注“▲”项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 | 对应于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规格及配置等的偏离度: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参数要求对比,标注▲的指标(共4项)负偏离每项扣1分,其他指标(共120项)负偏离每项扣0.3分,,扣完为止。(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 |
3 | 删除评分项 | 投标货物配套的合理性:评委对投标设备功能实现程度、配套的合理性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分) | 删除 |
4 | 新增评分项 | / | 投标货物使用期限:自货物生产日期起,不少于5年,每超1年加1分,满分3分。无使用期限约定的,得满分,提供说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说明材料为:有使用期限的,提供产品铭牌照片或说明书相关页复印件;无使用期限的,提供说明或承诺。 |
5 | 调整评分项 | 运行成本:根据设备运行费用、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0分) | 运行成本: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成本(包括消耗品、易耗品的价格)评分(5,4,3,2,1,0分) |
6 | 新增评分项 | / | 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评分,(4,3,2,1,0分) |
7 | 新增评分项 | / | 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评分,(5,4,3,2,1,0分) |
8 | 新增评分项 | / | 配件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模板响应并提供维修配件价格清单的得2分,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9 | 调整评分项 | 维修成本:根据设备保修价格、设备零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用等维修成本进行评价。(评分范围:5、4、3、2、1、0分) | 维修成本:评委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中响应的维修成本(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等)评分(5,4,3,2,1,0分) |
10 | 调整评分项 | 保修服务:设备免费保修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增加1年加1分,增加部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证明文件的不计分) | 质保期服务:质保期在满足采购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增加部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最多加2分。(未提供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证明文件的不计分) |
11 | 删除评分项 | 制造商或代理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综合评审:①售后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方案、备品备件情况评价(评分范围:2、1、0分)。②售后服务团队(网点设置、人员专业、人员数量)评价(评分范围:2、1、0分)。③应急保障方案或措施评价(评分范围:2、1、0分)。 | 删除 |
12 | 删除评分项 | 投标人或核心产品制造商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投标人或核心产品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YY/T 0287 / ISO 1348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以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结果查询证书详情界面截图为准) | 删除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采购科)、杨先生(设备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306670
质疑联系人:孙先生(采购科)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30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87322、13757727199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137577271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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