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WZ2025ZB-SGAJ-2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辅警健康体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第六条“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提前做好线上开标准备。
2.本项目磋商在采购系统线上进行,供应商需自行了解系统磋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未按流程操作或无法联系以及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磋商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其投标无效。
3.中小企业:①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工业划型标准判定,并承担责任。如判定原则与第六章及附件格式不一致的,以此为准。②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与采购文件第三章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不一致,将对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企业规模,按声明函中的资料进行复核,供应商应接受复核的结果,如无法复核,则不视为中小企业。
4.弃标须知:根据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代理机构邮箱:sxwzzb04@163.com)
(八)保密要求
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106号
联系方式:029-86751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茜 陈先锋
电话:029-88319689-8003/8005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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