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田家炳初级中学食堂风雨操场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田家炳初级中学食堂风雨操场综合楼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市南园路21号南通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南园校区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3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前期筹备、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含档案资料验收)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注:受模板限制,系统中开标一览表中工期统一按330 天填写。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06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等级要求:合格(一次性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有在监工程,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6企业业绩要求:
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工程监理业绩。
注:①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项目投资额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为准,若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不一致的,以数值小的为准。
③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要素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它要求:/ 。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崇州大道 60 号紫琅科技城 | 地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幢14楼1411室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吴小松 |
电话: | 13962977156 | 电话: | 15301476960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614454577@qq.com |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1.本工程监理招标投标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的技术服务价格方面选择监理单位。
2.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经济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符合性评审:
(一)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扫描件 |
(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1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3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
4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有效的国监注册证书、身份证。 | |
5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有效劳动合同书 | |
6 | 企业业绩 | 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工程监理业绩。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项目投资额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为准,若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不一致的,以数值小的为准。 ③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要素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7 | 承诺书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 |
8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 |
9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 |
10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有效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有效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 |
备注 | ①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 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上述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则资 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 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
(三)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进入后续评审。
(四)技术标 (满分20分,其中监理方案18分、总监理工程师答辩2分)
1.监理方案(暗标,满分18分)
暗标具体规定: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A4篇幅,技术标(监理方案) 每个评审项页码数量不得超过
50 页,否则按废标处理,“监理方案”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具体单位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字,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可以设定目录,分栏数为一,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水印等标记,不得出现修改和行间插字、彩色显示内容或其他标记,可以引用图表、图框、图片(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要求),但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如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制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各投标人的监理方案进行独立评审,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各投标人监理方案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分单元为0.1分。
(1)质量控制方案
具体包括: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内容和要点、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评委按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全面性进行评审打分:(2.1-3分,缺少相应内容的得0分);
(2)进度控制方案
具体包括:监理进度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内容和要点、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评委按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全面性进行评审打分:(2.1-3分,缺少相应内容的得0分);
(3)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案
具体包括:监理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文明施工、安全控制程序;文明施工、安全控制内容和要点;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评委按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全面性进行评审打分:(2.1-3分,缺少相应内容的得0分);
(4)投资控制方案
具体包括:监理投资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程序、投资控制内容和要点、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评委按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全面性进行评审打分:(2.1-3分,缺少相应内容的得0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具体包括:合同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内容和要点、重点和难点、方法和措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信息管理的依据和原则、流程、内容和要点、方法和措施、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等。评委按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全面性进行评审打分:(2.1-3分,缺少相应内容的得0分);
(6)其它内容
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评委按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全面性进行评审打分:(2.1-3分,缺少相应内容的得0分);
2.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满分2分)
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问题在评标现场出题,数量为2题,对拟派项目总监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评委根据拟派项目总监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
(1)拟派项目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格式自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按开标大厅电子大屏显示)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拟派项目总监须在开标现场服从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参加答辩的视为废标,不参与价格标评审。
(2)拟派项目总监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进行答题,且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答辩不得分。
(3)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总监理工程师答辩与资格审查评审将同步进行,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将按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技术标的评审。
(五)综合标(满分20分,其中项目监理机构10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1.项目监理机构(满分10分)
(1)总监理工程师(4 分)
(1.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最多得2分。
(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得 2 分,小于5年不得分。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签发日期”开始计。最多得 2 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6分)
(2.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一级造价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每有一人得2 分;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二级造价师或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 4分。
(2.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每有一人得 2 分;最高得2分。
注:①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满足以上 2.1、2.2 条的,可重复计分。 ②如提供二级注册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得分。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得分。③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类似业绩(满分6分)
(1)企业业绩(满分1.5分)
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
注:
①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项目投资额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为准,若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不一致的,以数值小的为准。
③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要素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满分4.5分)
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工程监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每有1个得1.5分,最高得4.5分。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项目投资额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为准,若监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不一致的,以数值小的为准。
③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要素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④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⑤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能体现该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⑥企业加分业绩满足本项总监理工程师加分业绩要求的,予以加分;企业加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加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监理)信用得分*4%(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企业信用得分以2024年度南通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得分为准。
特别提醒:未参加2024年度南通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六)经济标评分(满分60分)
1.本工程监理费采用下浮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即最小下浮率,下同)为:20%,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例如:20%、21%、22%为有效报价;18%、19%为无效报价。投标下浮率为正数。
2.确定评标基价: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为B(本项目B值为20%);
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0分;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3分,每减少1%扣0.3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及得分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如:投标人A投标报价为20%;投标人B投标报价为:25%;投标人C投标报价为:30%,抽取的Q1值为15%,则评标基准价为:20.75%。投标人A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增加0.75%,该投标人得分为60-0.75*0.3=59.78;投标人B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减少4.25%,该投标人得分为60-4.25*0.3=58.73分;投标人C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减少9.25%,该投标人得分为60-9.25*0.3=57.23分)。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作废标处理。
6.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七)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八)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最高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九)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十)、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