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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二小学学校食堂大宗购物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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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二小学学校食堂大宗购物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2-00053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二小学学校食堂大宗购物采购及配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6678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市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二小学学校食堂大宗购物采购及配送,为采购人提供调料、蛋类、牛奶、粮油(含杂粮)、蔬菜、水果、肉类、家禽、水产及其他农副产品、厨房用品、一次性餐盒、餐具厨具、清洁用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可根据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为1年,最多续签1次,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6年7月31日。)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可根据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为1年,最多续签1次,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6年7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提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河北街第二小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南路7号
联系方式:024-23317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邮箱地址:wxzb2005@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烁
电话:024-227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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