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郏县薛店镇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乡村建设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5-47 | |||||||||||||||
2、项目名称: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郏县薛店镇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539,225.55元 | |||||||||||||||
最高限价:2539225.5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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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郏县薛店镇后冢王南村、前冢王村、后冢王东村,韩店村、东关庄村、薛北村、青杨庙东村、唐村、靳窑村、胡村铺设水泥混凝土道路和沥青路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2采购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5.3工期:30日历天;5.4质量要求:合格;5.5建设地点:郏县薛店镇境内;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5.7验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税收违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3.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8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05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 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8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5、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6、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8、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联系电话:0375-5152805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郏县薛店镇薛南村291号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1356959530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姚庄回族乡游客中心对面民族团结社区南二栋东2户门面房 | |||||||||||||||
联系人:卢先生 | |||||||||||||||
联系方式:137818246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 |||||||||||||||
联系方式:137818246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