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地下过街道临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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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09000127 | 租赁底价 | 1.44992 万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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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9-0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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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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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地下过街道临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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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地下过道
| 楼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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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 1.44992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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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6个月支付一次
| 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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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第四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和第四年保持一致
| 招租用途 | 商业。不得经营有油烟类餐饮项目,不得经营烧烤、夜啤酒、汽车美容类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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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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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 地下一层
| 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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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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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承租方已全额付清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待原租赁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所设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购置的设施设备等,承租方自愿遗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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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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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庆图克咨字[2025]第0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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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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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位于人防工程临梯干道临江门段出入口,需搭建平台才能作为门面使用,现有搭建物为原承租人自行搭建,搭建物包括场地内360㎡装修(含防火板40㎡、楼地面、脚手架及楼梯80㎡、墙面240㎡),原承租人已书面承诺撤场时不损坏工程结构,不拆除上述搭建物。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能在该场地内使用天燃气、液化气、煤炭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使用明火。 3、租赁期内,因战备或其它特殊原因,经人防工程主管部门决定停止使用或政府行为需要改造或拆除已租赁的场地或资产,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终止合同,招租方不负赔偿责任。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电话 | 1502334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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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人防工程设施管理站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人防工程设施管理站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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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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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廖若涵 | 联系电话 | 02363153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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