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包公资国交告字[2025]第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产业准入类别 | 投资强度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备注 | |
[2025] 7501 | 九原区210国道以西、鹿苑康城以东、规划路以南、Z17 路以北 | 净用地面积 77338.80 平方米(约合 116.01 亩) | 中小学用地 | 中小学用地20年 | 小于等于1.0 | 小于等于30% | 大于等于35% | 小于等于24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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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98.0806 | 3400 | 15元/平方米(或15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说明:因内蒙古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土地用途栏目中不存在“中小学用地”选项,故录入为“教育用地”,该宗地在内蒙古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实际土地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网上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6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4日15时
(五)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5:00时,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9月26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