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5-011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02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快检筛查技术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文:招标文件第24页“11.根据本市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为东莞市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含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提供系统的食品相关产品抽查技术支撑的其他服务方案”
修改为:“11.根据本市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为东莞市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含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提供系统的所投包组产品抽查技术支撑的其他服务方案”。
更正事项二:
原文:招标文件第68页、第73页、第78页、第83页中的“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为东莞市镇(街道、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含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撑的其他服务方案”
修改为:“根据本市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为东莞市内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含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提供系统的产品(不含食品相关产品)抽查技术支撑的其他服务方案”。
更正事项三:
原文:招标文件第67页、第72页、第77页、第82页中的“对投标人提供的东莞市产品快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方案、检验方案、报告判定原则、结果报送要求、异议及后处理、备份样品处置规范、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及方法、工作纪律、应急预案、项目经验、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数据录入、统计分析报告)等”
修改为:“对投标人提供的东莞市内产品快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方案、快检或快筛方案、结果判定原则、结果报送要求、异议及后处理、样品处置规范、快检筛查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及方法、工作纪律、应急预案、项目经验、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数据录入、统计分析报告)等”。
更正事项四:
原文:《附件:星号条款承诺函格式》
新增:“9.★6.投标人须以书面承诺函形式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如在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能力(含承诺的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能力;本项目投标时部分产品或部分检验项目无相关检验检测资质能力,且具有的检验检测资质符合所投包组资质要求的除外)、人员配置、质量控制等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事项五:
原文:《附件:星号条款承诺函格式》中“9.★10.”
修改为:“10.★1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联系方式:23109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28330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郭琪
电话:0769-28330675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