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23 16:38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Y-NMZB-2026-14)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成本:123.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供应商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3.5供应商雇佣的人员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如有,买方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或与其解除合同; 3.6供应商具有良好地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满足企业在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况下继续经营,及时的赔偿,避免财务困境的能力;
3.7供应商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
3.8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16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7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邮政官网(13793811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联系人:李娟娟
电话:0472-5199096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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