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99002025CDY03486
二、项目名称:山西广播电视台电视剧采购项目(二十四)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 1 | 北京鸿丰泽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3号楼28层3202 | 报价:101800(元) | 101800.0元 |
| 2 | 北京璞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物流基地5号-6174-220083 | 报价:62900(元) | 62900.0元 |
| 3 | 北京红枫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小庄6号中国第一商城丹佛豪园B座住宅楼8E | 报价:124200(元) | 124200.0元 |
| 4 | 北京德宇乐影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69号33幢478号(集群注册) | 报价:124200(元) | 124200.0元 |
| 5 | 北京万禾橙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7号院2号楼-2至16层101室1层1290 | 报价:143400(元) | 143400.0元 |
| 6 |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瀚河园135号楼1单元3至4层301 | 报价:51700(元) | 51700.0元 |
| 7 |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京门大厦B座 | 报价:184100(元) |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采购包1 | 采购包1 | 供应商提供协商邀请书所属包要求的电视剧,保证播出介质符合协商邀请书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所购电视剧在版权持有期内正常播出及相关配套服务。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播出介质交付不得晚于正式播出前15天。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 2 | 采购包2 | 采购包2 | 供应商提供协商邀请书所属包要求的电视剧,保证播出介质符合协商邀请书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所购电视剧在版权持有期内正常播出及相关配套服务。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播出介质交付不得晚于正式播出前15天。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 3 | 采购包3 | 采购包3 | 供应商提供协商邀请书所属包要求的电视剧,保证播出介质符合协商邀请书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所购电视剧在版权持有期内正常播出及相关配套服务。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播出介质交付不得晚于正式播出前15天。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 4 | 采购包4 | 采购包4 | 供应商提供协商邀请书所属包要求的电视剧,保证播出介质符合协商邀请书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所购电视剧在版权持有期内正常播出及相关配套服务。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播出介质交付不得晚于正式播出前15天。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 5 | 采购包5 | 采购包5 | 供应商提供协商邀请书所属包要求的电视剧,保证播出介质符合协商邀请书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所购电视剧在版权持有期内正常播出及相关配套服务。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播出介质交付不得晚于正式播出前15天。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 6 | 采购包6 | 采购包6 | 供应商提供协商邀请书所属包要求的电视剧,保证播出介质符合协商邀请书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所购电视剧在版权持有期内正常播出及相关配套服务。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播出介质交付不得晚于正式播出前15天。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 7 | 采购包7 | 采购包7 | 供应商提供协商邀请书所属包要求的电视剧,保证播出介质符合协商邀请书的要求,保证采购人所购电视剧在版权持有期内正常播出及相关配套服务。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播出介质交付不得晚于正式播出前15天。 | 按照协商邀请书规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华(第1、2、3、4、5、6、7包采购人代表),张宏,任志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100万以内按1.5%收取,100万以上不足500万部分,按照0.8%收取;折扣率为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07.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山西广播电视台就电视剧采购项目(二十四)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其中采购标的物为电视剧。电视剧是一种特殊商品,从审批立项至制作发行都由项目所属版权方独立完成或经版权方授权完成。根据相关著作权法规定,只有专属版权方或唯一被授权方才具有销售发行的权力,其所拥有的版权具有唯一性,并且电视剧有唯一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专属《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作为可以合法销售的依据。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广播电视台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联系方式:0351-830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0室
联系方式:18636827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多杰、周宇、邢婷婷、王志宏、刘施斌
电 话:1863682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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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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