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
3.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http://www.bjmtg.gov.cn/ggzy/)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形式,如不按照提示操作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请潜在供应商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http://www.bjmtg.gov.cn/ggzy/)
3.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法人通知》(财库﹝2022﹞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 CA 认证证书、进行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门头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支持:010-69828110
门头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QQ-1059493234
服务支持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8:00
BJ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400-700-1900
3.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1份,电子U盘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法人代表不能出席,应指定代理人参加,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开标室。
4.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方式请登录网站右下方下载中心进行下载http://www.bjmtg.gov.cn/ggzy/)。
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7.由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听从代理机构安排使用 CA 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解密进行开标。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 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证书(钥匙))。
《投标文件》纸质版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签章完成电子文件的纸质打印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政府采购 电子评标系统正常操作情况下,《投标文件》纸质版与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签章完成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以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签章完成电子文件为准。
8.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无投标保证金。
9.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 (http://www.bjmtg.gov.cn/ggzy/)登陆政府采购系统,在线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GPT格式的加密文件。未在线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10.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的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请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刘工,电话:15010179326
11.本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