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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郏县中医院布草等物品的洗涤、消毒、熨烫、缝补、被褥芯翻新、运输、提供换季被服储存服务。对准各科室下收、下送,配备收送人员及专用转运车辆。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质量:合格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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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6、监督单位:郏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 电 话:0375-5152805 监督部门: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2277 联系方式:0375-7068010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郏县中医院 |
地址:郏县凤翔大道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0375-721569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正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7楼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833922019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83392201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