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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新建校本部学生公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509FJ-228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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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新建校本部学生公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509FJ-22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9FJ-2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大学新建校本部学生公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新建校本部学生公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武昌校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4栋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5999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99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1254间(含四人间宿舍1238间、无障碍三人间宿舍16间,总床位5000张)及生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1#学生宿舍楼地下一层、地上十三层,2#学生宿舍楼地上十三层,3#学生宿舍楼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4#学生宿舍楼地上十一层。项目地下一层层高均为4.8米,地上一层层高均为4.2米,其他各层层高均为3.6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含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和深化设计及论证、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本项目涉及的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直至通过审查、验收、备案;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审查、园林审查、劳动安全卫生评审、防雷审查、消防性能化设计与论证、结构试验、各项检测等一切与设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工作。 2、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准备(部分建筑拆除、场内临时道路、强弱电、给排水等接驳;场地围墙施工等准备工作)及临时设施等;(2)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护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配式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充电桩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3)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3、负责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 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工程保修、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还包括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人防、消防、园林、安监、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以上所有涉及的费用都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5

合同估算价:23712.09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4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组织施工的能力,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之一。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承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此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工作,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4)项目管理机构投入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3.1.3财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2100万元(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88%96%E5%90%84%E7%BA%A7%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B1%E4%BA%AB%E5%B9%B3%E5%8F%B0%E6%B2%A1%E6%9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F%BC%887%EF%BC%89%E5%9C%A8%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B2%A1%E6%9C%89%E8%A2%AB%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8%A4%E5%86%B3%E4%B8%BA%E8%A1%8C%E8%B4%BF%E7%BD%AA%EF%BC%9B%EF%BC%888%EF%BC%89%E4%B8%8D%E5%AD%98%E5%9C%A8%E6%B3%95%E5%BE%8B%E6%B3%95%E8%A7%84%E6%88%96%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7%9F%A5%E5%89%8D%E9%99%84%E8%A1%A8%E7%AC%AC1.4.3%EF%BC%8819%EF%BC%89%E7%9B%AE%E8%A7%84%E5%AE%9A%E7%9A%84%E4%B8%8D%E5%BE%97%E5%AD%98%E5%9C%A8%E7%9A%84%E5%85%B6%E4%BB%96%E6%83%85%E5%BD%A2%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5%9D%87%E5%BA%94%E6%BB%A1%E8%B6%B3%E3%80%82%3Cp%3E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施工单位牵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编:

430062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徐明

联系人:

杨翔、刘素芳、汪树新、王丹萍、王刚、余轶菲、张锡文、刘志承、万齐威

电话:

027-88661048

电话:

027-872727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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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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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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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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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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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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