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器人应用和大模型优化数据处理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器人应用和大模型优化数据处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00869N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提供专业化的机器人应用数据技术服务,涵盖智能机器人在各类应用场景下的数据采集、处理、标注和质量控制,为机器人应用场景和大模型优化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不少于60名人员进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项目相关培训,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60人以上培训合格人员提供驻场技术服务。上述工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8质保期:验收后6个月,对存在缺陷的交付物进行免费修复。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2年1月1日以来信息化系统建设或数据处理服务相关的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关键页体现信息化系统建设或数据处理服务相关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署页,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件(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F%BC%8C%E3%80%90%E4%BF%A1%E7%94%A8%E6%9C%8D%E5%8A%A1%E3%80%91-%E3%80%90%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91%E8%B7%B3%E8%BD%AC%E8%87%B3%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zxgk.court.gov.cn/shixin/%EF%BC%89%EF%BC%8C%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F%BC%88%E8%BE%93%E5%85%A5%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8F%8A%E7%BB%84%E7%BB%87%E6%9C%BA%E6%9E%84%E4%BB%A3%E7%A0%81%EF%BC%89%E5%8F%8A%E4%BC%81%E4%B8%9A%E5%8D%95%E4%BD%8D%E8%B4%9F%E8%B4%A3%E4%BA%BA%EF%BC%88%E8%BE%93%E5%85%A5%E6%9F%A5%E8%AF%A2%E5%AF%B9%E8%B1%A1%E5%A7%93%E5%90%8D%E5%8F%8A%E8%BA%AB%E4%BB%BD%E8%AF%81%E5%8F%B7%EF%BC%89%EF%BC%9B%E3%80%90%E4%BF%A1%E7%94%A8%E6%9C%8D%E5%8A%A1%E3%80%91-%E3%80%90%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3%80%91%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3%80%82%3C/p%3E%3Cp%3E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EF%BC%89%E6%9F%A5%E8%AF%A2%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3C/p%3E%3Cp%3E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r/list%EF%BC%89%E6%9F%A5%E8%AF%A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供应商黑名单(集团)】。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s://***/gyshmdjt/index.jhtml%EF%BC%89%E3%80%90%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3%80%91%E3%80%90%E4%BE%9B%E5%BA%94%E5%95%86%E9%BB%91%E5%90%8D%E5%8D%95%EF%BC%88%E9%9B%86%E5%9B%A2%EF%BC%89%E3%80%91%E6%9F%A5%E8%AF%A2%E3%80%82%EF%BC%88%E6%88%AA%E6%AD%A2%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6%97%A5%EF%BC%8C%E4%BB%A5%E4%B8%AD%E5%8E%9F%E6%8B%9B%E6%A0%87%E9%87%87%E8%B4%AD%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85%AC%E7%A4%BA%E4%BF%A1%E6%81%AF%E4%B8%BA%E5%87%86%E3%80%82%EF%BC%89%3C/p%3E%3Cp%3E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利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3.2 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信誉要求查询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
3.4.3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缴费人信息一致或者投标(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致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至同一虚拟账号;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4.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全电子化谈判采购;
4.2 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电子招标平台使用及相关规定,详见“平台供应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新办)”(含收费标准) https://***/gys/21471.jhtml%3C/p%3E%3Cp%3E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18:00分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4.4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下载时间: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下载后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活动。
4.5平台相关操作问题,请点击https://***/ptgg/262274.jhtml ,供应商平台注册与投标操作演示视频。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注: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谈判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30分(北京时间)。
5.3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非成交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5.4 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5.5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电子签到。由于报价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解密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