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孝妇河(周村区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测绘设计招标公告
ZBGC202506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孝妇河(周村区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淄博市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周发改审发〔202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绘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市孝妇河(周村区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测绘设计。
2.2建设地点:周村区深圳路孝妇河大桥至同济路袁家桥段河道。
2.3建设规模:周村区深圳路孝妇河大桥至同济路袁家桥段沿岸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及水下生态系统构建,河道修复总长度约5300米,水域面积约43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为2050000.00元。
2.4项目周期:
测绘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测绘及编制测绘报告等工作。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
测绘范围及工作内容:对淄博市孝妇河(周村区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行现场测绘,测绘内容包括地形测绘、河道断面测绘。地形测量:测量河道及两岸区域地形地貌,包括河口线两侧各20米范围内的1:500地形图绘制,标注现有驳岸、管线、构筑物等特征点;河道断面测量:按50米间距测量河道断面,弯道处加密,横向测量范围与地形图一致,标注特征点及原护岸结构。
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对淄博市孝妇河(周村区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行统筹策划,通过工程措施设计,提升河道水体净化能力,保障袁家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设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包括:完成淄博市孝妇河(周村区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及所有分项的初步设计图纸,并完成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按照初步设计审查提出的意见作相应的修改设计,设计修改后应同时完成工程概算的修改。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建设项目所有分项的施工图,并按施工图审查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或回复及竣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4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信息将在评标系统中直接查询)。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9181/TPBidder%EF%BC%89%E3%80%82%E6%9C%AA%E8%BF%9B%E5%85%A5%E4%BF%A1%E6%81%AF%E5%BA%93%E7%9A%84%E4%BC%81%E4%B8%9A%E7%99%BB%E5%BD%95%E7%BD%91%E7%AB%99%E5%90%8E%E7%82%B9%E5%87%BB%E2%80%9C%E7%99%BB%E5%BD%95%E6%B3%A8%E5%86%8C%E2%80%9D%EF%BC%8C%E5%85%8D%E8%B4%B9%E6%B3%A8%E5%86%8C%EF%BC%88%E6%B3%A8%E5%86%8C%E7%B1%BB%E5%9E%8B%EF%BC%9A%E4%BA%A4%E6%98%93%E4%B9%99%E6%96%B9%EF%BC%89%E5%A1%AB%E5%86%99%E4%BC%81%E4%B8%9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5%B9%B6%E4%B8%8A%E4%BC%A0%E6%9C%89%E5%85%B3%E8%B5%84%E6%96%99%E7%9A%84%E5%8E%9F%E4%BB%B6%E6%89%AB%E6%8F%8F%E4%BB%B6%E6%8F%90%E4%BA%A4%E5%90%8E%E5%B9%B3%E5%8F%B0%E8%87%AA%E5%8A%A8%E5%AE%A1%E6%A0%B8%E9%80%9A%E8%BF%87%E3%80%82%E5%92%A8%E8%AF%A2%E7%94%B5%E8%AF%9D0533-2270010%EF%BC%8C0533-7015076%E3%80%82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建设工程”栏目《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400-998-0000。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联系电话: 0533-645801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法定代表人:李国梁
地 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4楼
邮 编:255100
联 系 人:刘世涛
电 话:0533-64580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九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德强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70号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李先钧
电 话:0533-2766106
202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