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6212023000333-1-1
二、合同名称:编制岳池县2023年第二批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6212023000333
四、项目名称:编制岳池县2023年第二批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段16号
联系方式:08268903815
供应商(乙方):中咨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7号楼2层B-2型研发中心
联系方式:01059621292-68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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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制岳池县2023年第二批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1(批) | ¥2,548,700.00 | ¥2,548,700.00 | (一)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成果文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参与相关会议。 2、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范围提供后续服务工作。 3、在形成最终项目成果文件前,过程中由于各种检查、评定等工作产生的各类费用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对成果文件、其他文本进行修改或调整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 4、供应商可根据业主提出的初步选址进行调查论证,也可自行结合区域水土流失情况和排洪需求现状进行选址论证。 (二)技术要求 本工程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水利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交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四川省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三)成果要求 供应商向业主提供通过评审的纸质版成果资料8套和电子版资料1份。 |
合同金额: 2,548,7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肆万捌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2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