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基础设施改造(常信乡至南梁台子10KV输电线路)
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基础设施改造(常信乡至南梁台子10KV输电线路)工程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5】1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拟用2026年县级统筹财力予以保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县基础设施改造(常信乡至南梁台子10KV输电线路)工程。
2.2建设地点:贺兰县常信乡、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具体建设地点为自然资源部门审定核准。
2.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为电气、电缆、土建等部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文本为准。
2.4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加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和体投标。
注:本项目施工为电子标,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20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事项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 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C座7楼)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6.3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孝平
联系电话:0951-8061446
招标代理: 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企业公园D区13-507号
联 系 人:林永斌 周月 郁梦娇
联系电话:13709513405 0951-8639195
9、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877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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