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2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101510010002 项目名称: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62820 最高限价:1262820.00 采购需求: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15.33%;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10-23至2026-10-29, 0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采购监督部门: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7-2017288;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50765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47号 联系方式:0317-7969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林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东万润绿景园7#楼102铺 联系方式:0317-5507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观兴 电话:0317-550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