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587
二、项目名称:外检技术服务项目(抗狂犬病病毒中和抗体、抗HPV病毒中和抗体)(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中抗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慧谷西 二路17号1栋1001) | 600,000.00元 |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外检技术服务(抗狂犬病病毒中和抗体、抗HPV病毒中和抗体)(百分比):65%
| 88.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中抗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9010000 | C1901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外检技术服务(抗狂犬病病毒中和抗体、抗HPV病毒中和抗体) | 检测抗狂犬病病毒中和抗体、抗HPV病毒中和抗体(2价)、抗HPV病毒中和抗体(4价)、抗HPV病毒中和抗体(9价) | 供应商配合医院完成标本检测工作满足临床需求,采购人有权检查和督促供应商实验室室内质控数据。因各种类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样本,需要复查时,不另行收费。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检测报告(包括患者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任何信息),标本检测完成后剩余需要返回采购方,不得私自留存标本等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至合同续签时月度考核均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根据《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检验服务质量月考核表》进行考核。进场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商进场开始服务。 | 若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供应商核实情况后10分钟内通知采购人送检科室,送检科室应按照院内《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并做好记录等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云春、郭燕华、谢益康、华梅、田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 “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计算后下浮25%进行收取,计算后不足2700元的按27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010025210200039358;2、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
联系方式:028-6067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
联系方式:028-87773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7773393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
